本年度报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由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一、概述
信息公开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更是打造阳光高校、构建和谐校园、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题中应有之义。2011-2012学年,华中科技大学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重要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学习调研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校长和常务副校长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涵盖学校办公室、总务长办公室、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学工处、研究生院等14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2011年12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增补学校新闻发言人兼任信息公开办公室副主任,在信息公开办公室内部组织架构上,形成了“一正二副”的格局。以上举措,进一步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强化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2011年下半年-2012年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三个主要文件及《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信息公开办公室借鉴兄弟高校经验,多次对文件予以修改和完善。经过充分准备,《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即将发布。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011年9月,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对34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的公开情况进行了两次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相关部门补充有关信息,积极推动信息公开。2011年9月中旬,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对机关部处网上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逐条清理,并及时反馈清理结果,敦促相关部门落实改正。2011年11月,学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学校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公布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的通知》,并在学校内部网发布。2012年是学校管理服务年,校机关深入开展“三优一创”活动。通过修订部门工作职责,各部处制订了内部全覆盖的岗位职责和办事流程并对外公开;机关所有干部挂牌上岗,接受师生监督;开展“三个公开承诺”活动,各职能部门针对自身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完成期限,向全校师生作出公开承诺。加大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了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职能部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遵照教育部信息公开“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学校认真细化公开范围,切实回应社会和师生员工关切,着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就业、财务、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学校致力于推动程序和过程公开。在干部民主推荐过程中,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全过程。公开选拔干部通过网络公开干部岗位的相关信息、报名资格条件、选任工作流程等。校内竞争性选拔干部时,除安排校内教职工旁听外,还尝试通过校园网对面试现场进行直播。学校对院系行政班子换届或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一律进行公示,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随时受理群众举报。
2.在招生就业方面,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高校阳光招生要求,通过本科生、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各类招生简章,向社会公示自主招生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各类录取统计数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同时,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就业信息交流;以职业咨询为载体,促使师生面对面交流;以就业指导课为窗口,引导学生获取更多信息。
3.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的作用。一是在每年一次的教代会上,财务部门向全体代表作财务工作报告。二是2012年5月,学校教代会财务工作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财务部门报告了学校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会代表进行了讨论,对学校2012年财务预算及今后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此外,财务部门还就教职工关心的财务问题向各位委员作了具体说明。
4.在基建、设备采购信息公开领域,学校通过部门网站、橱窗等形式主动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对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学校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交易中心,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完成招标工作。
学校坚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的有力体现,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了师生员工的凝聚力,有效促进了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五) 开展学习、调查、研讨活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2011年9月以来,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了多次内部研讨活动。2012年3月,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人员赴教育部和北京、上海地区高校调研、学习。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还与武汉地区直属高校进行了多次工作交流和探讨。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2012学年,学校通过校园网发布校级公文265条,发布校级通知公告409条,发布学校要闻467条。各职能部门发布通知110条,各院系通过单位网站发布了大量公告通知。其他途径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尽数。
2.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学校概况、章程与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学科建设、教务管理、学生工作、人事师资管理、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科研管理、重大事件处理、对外合作交流等13个大类,下设34个细化项目,与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的内容相比,学校增加了校内各部门办事指南信息的公开条目,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范围;针对不同类别信息,学校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责任部门,以明晰各部门的责任边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力。
此外,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制作了《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在学校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与本科教学相关的指标数据均在报告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在撰写中。
学校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1-2012学年,学校信访办接待大量来信来访,处理校长信箱来信近千封。其中,信访事项立案131件,办结110件,回复率83.9%。
在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方面,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如为准确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对职工的人事、住房状况信息进行公示;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职工积分排名,对校内职工点房情况予以公示。
2011年9月以来,学校办公室对学校规章制度予以清理,共清理规章制度 457件;在校内公文拟稿纸上添加信息公开选项,使发文更加规范,信息属性更加明确。
学校已经建立了增量文件的属性标识制度,可公开的文件在生成后即可纳入主动公开流程。信息公开办公室强化了对已发布信息的分类和属性标注工作,目前已标注各类信息186条。
3.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① 互联网: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各职能部门及院系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信息
②校报、校电视台、校广播台、新闻网、校园交互论坛白云黄鹤BBS等形式
③各类年鉴、会议纪要、手册、报表、画册等纸质资料
④学校官方微博、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方式
⑤学校中层干部会、专题情况通报会、教代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学代会等
⑥其他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1-201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收到社会公民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一件,申请内容涉及学校公房拆迁补偿。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同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在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期限内给予了答复。
2011-2012学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各类电子媒体、会议等形式,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和反馈网络,广泛听取并回复校内外意见建议,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肯定。2011-201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运行良好。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有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有待加强。
(一) 继续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面对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诉求,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文件,使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加强领导,推进学校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二)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组织学习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转变观念,增强校内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三) 加强监督评议。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吸收教师、学生代表参与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之中,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覆盖全校职能部门、院系、直属和附属单位的信息公开评议工作。
信息来源:
信息公开办公室